觀光勝地峇里島 Bali 當局於1/18又接獲恐嚇信,點名島上觀光客眾多的丹巴薩 Denpasar 與新加拉惹 Singaraja 兩個區域,外交部提醒國人注意旅遊安全並衡量是否前往。峇里島警方表示,印尼首都雅加達自1/14遭受恐怖攻擊後,峇里島就一直處於警戒狀態,當局將認真看待任何有關的消息,加強防護。

印尼峇里島Bali近期恐遭恐怖攻擊,外交部旅遊警示燈號為「黃色」
美聯社資料圖片

距離印尼首都雅加達上週(1/14)發生 ISIS 發起的恐怖攻擊事件才短短幾天,峇里島又接獲來自 ISIS 的恐嚇信,寄件者在信中聲稱,他們與上周在雅加達市中心的激進分子屬於同一群人,ISIS 成員已經在丹巴薩 (Denpasar,峇里島首府) 及新加拉惹 (Singaraja),伊斯蘭極端分子威脅說,將以真主阿拉的名義攻擊這2個地方。

印尼峇里島Bali近期恐遭恐怖攻擊,外交部旅遊警示燈號為「黃色」

若以購票準備在這段時間前往的朋友可能要自行衡量一下風險,目前多數學生已經開始放寒假加上接下來的春節連假都是出國旅遊的熱門時間,雖然外交部仍維持峇里島旅遊警示燈號為「黃色」,但仍評估風險,畢竟1/14印尼首都雅加達才發生恐怖攻擊事件。

目前外交部旅遊警示燈號為黃色,若旅客要求退費得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27條或第28-1條辦理。

外交部旅遊警示分為四級

第一級灰色警示 提醒注意
第二級黃色警示 特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
第三級橙色警示 高度小心,避免非必要旅行
第四級紅色警示 不宜前往

團體旅遊退費標準

第一級灰色警示 第一級灰色與第二級黃色警戒的退費標準相同,屬於旅客解除契約,應依解約日距出發日期間的長短,可退回一定成數旅費,愈早解除契約,可退回的旅費較多。出發前31日退9成,21日至30日退8成,2日至20日退7成,出團前1日才解約,僅能退5成旅費,出團當日則不予退費
第二級黃色警示
第三級橙色警示 與旅行業者解約的消費者最少可退9成5的費用,賠償旅遊費用5%以內的金額給旅行業者
第四級紅色警示 扣除旅行業者已代繳之規費,或是履行契約已支付之全部必要費用,餘款全數退還給消費者

*依照交通部觀光局規定,以國外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書內之條文為準,若旅行社有更優惠的退費方案則依各旅行社為準。

*外交部表示,旅遊警示係提供國人出國旅行之參考資訊,屬參考性質之建議,與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適用並無必然關係,亦無強制拘束力,國人仍應自行決定其旅行計畫。

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27條或第28-1條內文

第27條 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通知乙方解除本契約,但應繳交證照費用,並依左列標準賠償乙方:
一、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三十一日以前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二、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三、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四、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一日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五、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日或開始後到達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簽證費後計算之。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標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第28-1條  出發前有客觀風險事由解除契約出發前,本旅遊團所前往旅遊地區之一,有事實足認危害旅客生命、身體、健康、財產安全之虞者,準用前條之規定,得解除契約。但解除之一方,應按旅遊費用百分之  補償他方(不得超過百分之五)。

資料整理:Shotrip

資料來源:Associated Press、中華民國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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