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東引島燈塔(東湧燈塔)」於今年(2016年)正式升格為國定古蹟!東引島燈塔原為縣定古蹟,經由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持續的評定及審查後,終於在2016年正式升格為國定古蹟,並將於東引島燈塔點燈週年日(7月1日)同步舉辦慶祝升格活動。

東引島燈塔位於東引島世尾山山腰上,為我國位置最北的一座古蹟。清光緒27年(西元1901年)3月,一艘長達450英尺的輪船「蘇布輪號」行經東引附近時,因觸礁沉沒,雖乘客及貨品都安然無恙,但船公司損失慘重,後來進出口貿易額倍增,加上船難事件的發生,才促成東引島燈塔的興建。早期,燈塔位於管制區,守燈員需攜家帶眷住進燈塔裡,為了供應工作人員的食物,還設立了雞舍、豬舍等,在物資缺乏的年代,塔外的人對塔內的守燈員,可是羨慕不已,稱此地為「東引別墅」。燈塔下方崖邊設有霧砲兩尊,現改增設霧笛1座,取代霧砲做為助航之用。燈塔面向東海,聳立於懸崖峭壁上的白色塔身,和崖下湛藍的海水相互輝映,格外引人入勝。

馬祖 東引島燈塔

東引島燈塔升格為國定古蹟共有六大理由:

一、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1.東引島燈塔於西元1904年(清光緒30年)完工,同年7月1日點燈。

2.基地內完整保存初建時的配置與規模,包含燈塔、霧砲、辦公室、員工寢室、儲藏室、蓄水池、旗杆台、階梯、霧笛、庫房、圍牆等,空間配置完整。

二、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

1.為1901年4月因英國輪船蘇布倫號行經東湧山觸礁沉沒,而於1902年(清光緒28年)開始建造的燈塔。

2.為1896年升任總營造司的英籍建築師哈爾定設計監造的燈塔。

三、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

1.採用法國巴比埃折光透鏡及鏡機,是全國目前尚存的兩特頭等燈之一。

2.採用水銀槽式旋轉鏡機,表現當時的科技技術特色。

3.辦公室、階梯及燈塔工作平台採用花崗石鋪砌,表現當時的營造技術特色。

四、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

1.全國燈塔房舍最密集、高低差最大的燈塔,也是馬祖群島最北的燈塔。

2.燈塔四周礁岩林立、渾然天成,具有景觀優美之特色。

3.文物、文獻資料及出版物保存豐富。

五、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者:

磚造燈塔已具百年以上的歷史至今仍與社區互動頻繁。

六、具其他古蹟價值者:

1.已開放參觀。

2.與地方互動良好。

3.當地民眾稱之為「東引別墅」,是東引島上著名地標。

 

以上相關資訊及圖片來源:馬祖國家風景區、馬祖日報、交通部航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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